第110章 珍珠玉露(2 / 2)
灶间再无其他人,季鸿帮着煮起牛乳,刚沸开,余锦年就迫不及待地舀了一勺来尝,不及信安县走街串巷来卖的水牛乳甘美,但也**浓溢,他舔得唇边细小汗毛上挂了一圈乳白汁水而浑不自知。
季鸿顺势欺上,与他深吻交换,又是一番汁水横溢的生动画面,白的乳,红的舌,黏腻非常地勾扯纠缠……烫得回来送洗好青菜的苏亭直接从胸前红到了耳根,磕磕巴巴地将菜一丢,同手同脚地逃了去,半路遇上清欢,还特意拦着不叫她过去。
这是少年最令人动心的时候,往日的嘻哈戏谑和伶俐骄傲均能系数卸下,既然心旌已波荡摇曳,便不再故作姿态,只管尽情温顺承和,而这份百依百顺,又只是对着他一个人的,旁人均无福享受。
越是有此感受,季鸿就越是容易失魂失态,令他不止一次地想将人牢牢地系在身边,一时半刻也不要脱了视线——夏京不缺一个厨子,大夏又何惧少一个神医?近来一连串的意外,让他对此事的态度更加坚定了几分,尤其是昨日,他险些被这小东西把七魂吓去三魄。
若是惹恼了什么纨绔混混还好说,若是似昨日那般,他被人捆绑回去拜了堂,那——
余锦年不知自己已在被“禁足”的边缘,他得到了足够的抚慰,便从男人怀里退出来,认真干活。他将牛乳分作两份,一份兑了米浆,另一份则兑了之前药盅里煎煮好了的远志核桃汁,各自烹开,分别下入一把百合糯米小圆子。米浆那份是季鸿的,健脾补虚;远志那份则是穗穗的,化痰益智补肺。
“尝尝。”余锦年端着碗,青瓷勺中粒粒汤丸洁白无瑕,“这道汤丸叫‘珍珠玉露’。这时节气候凉些,待到了夏天,暑气盛了,在这里头加上碎冰,一天吃十碗都不觉得过瘾!愣什么呢,快尝尝呀!”
季鸿垂眸看着他,心道,这少年最好的风情,可不正是眼下——他还有所期盼,有所展望,他忙碌不疲且意气风发,他拥有着与自己截然不同的未来。
余锦年与他喂了两口,还记挂起他的宝贝:“下午我去给夏老板诊病,你别忘了叫段明帮我去金银铺子的事,那几根银针的图纸我已画了给他。”他着重嘱咐,“那针很重要的,万万让他仔细些,必须打磨得光滑细致,别出了岔子。”
听他絮絮不休地说,啰啰嗦嗦地念,季鸿眼里不由多了几分怜爱,罢了,谁叫他被那一碗桂花茶掳了心呢。
——
到了下午,东崇府挑卖糖水的哥儿顶着回暖的日头,出来吆喝了,红豆糖、桂圆水、软烂糯白雪耳甜汤,一声声的吆喝,一个个的桶子,一张单手推来的小木车,便是支撑着一家人的生意了。从城南过来,进了小河坊,有钱品尝甜汤糖水的客人才渐渐地多起来。
余锦年吃过饭便百无聊赖地趴在窗边向下眺望,远处就是水波粼粼的小河坊内湖,湖上画舫飘摇,湖边香风鬓影,他昨日才闯了祸,今天不敢再下去乱晃,只能招招手,叫了那担郎来,舀了一碗雪耳甜汤来喝。
甜汤做法简单,不过是碾碎的银耳碎煮化了兑上糖,再用冷水镇过,只图个清清甜甜的滋味,虽说到底还是有些食之无味、弃之可惜的感觉,也勉强算是有所慰藉。
那哥儿也走累了,索性过来与他说了会话,两人坐在客栈后门口东聊西扯好一番,余锦年慢吞吞将那碗糖水喝完了,远处湖面上又驶出一艘张灯结彩的画舫。
“申时了!”担郎起身拍拍衣上浮土,“那船每日申时出湖,我该走了。”
余锦年一抬头,也听外面人来报:“小公子,门口夏老板的轿子到了。”
可真是准时,他也起身,招呼了季鸿一声,便出门去了。季鸿将他送到门前,低声嘱他看了病就回来,莫要逗留太久,余锦年从善如流地用力点头,心里对昨天的事也知道错了,答应以后不会那么莽撞。
季鸿将这轿子仔细打量,活像是审视什么罪证,然而目光一遍遍搜刮过去,他仍旧没发现有什么不妥,甚至连那轿厢侧面的磕碰痕迹,都自然得天衣无缝。他实在是说不出什么来,只好将少年放了出去,待余锦年上了车,他才与那前来请人的小厮对视了一眼。
周凤仅作布衣打扮,恭恭敬敬地与季鸿道告辞,就连与他见过一面的余锦年都是看了好几眼才认出他来,更遑论是从未与他打过照面的季鸿。
轿子离开小河坊,向东崇府城东而去。
季鸿挥挥手,段明几人立刻暗中跟了上去,一路相随,直到抵达城外夏安运河的大码头,那顶蓝帘小轿才稳稳停下。余锦年钻出来,只见眼前是一艘如两三层楼那么高的巨大客船,他一时目瞪口呆,傻傻望着这庞然大物,不知该作何感想。
“余小先生,这边请。”周凤在前引路,“我家主子是个行商,坐船惯了,索性吃住也都在船上。”
余锦年跟着上了船,纳闷道:“夏老板做的是茶叶生意,不该往西南跑?西南多山岭雾瘴,崎岖难行,你家主子若是有百匹塞外良驹我倒不吃惊,可这船……”
周凤波澜不惊地答:“主子不仅做西南的生意,也时常做‘海上’的生意,那边的异族人颇为青睐我们大夏的茶乳之物,因此,有一两艘出海的船也不惊奇。小先生上次提及银针之物,恰好我们先前请的大夫留了一副,也不知趁不趁小先生的手。”
余锦年揣着困惑登上了甲板,凭栏眺去,绵延至视野尽头的运河堪比宽阔江河,河上微波荡漾,数只渔船来回穿梭,打捞着鱼虾蚌蛤——如此壮阔之景,却不知究竟耗费了多少代人的心血才能完成。
周凤笃笃两下,门内传出一道低沉嗓音:“进来。”
余锦年眨了眨眼,轻轻地推开那扇门,人还未进,先闻道了一股清新飘逸的熏香之味,他小心地走进去,见屋内之人正微微俯首,用一把银匕挑起玳瑁盒之中盛装的香泥,轻轻地捻进一顶三足双耳炉,那炉是错金麒麟形,青白薄雾从金丝镂空处飘散出来,端的是精致华贵。
对方从桌后绕出,说道:“昨日在盛香坊买的新香,名儿也是独特,叫‘相逢’,据说是盛家如今的小香王……”他说着轻声一笑,“哦,正是昨日逼亲小先生的那盛家小姐,盛长夏,亲手所调配。”
他深深吸了一口,直起腰身,将香泥放置在一旁,赞美道:“那姑娘确是个才女,小先生若是赘了去,也不失为一桩美事。不过听说,小先生已有家室?那倒是可惜了,不知是谁家女儿能有此等福气,能得小神医的青睐。”
余锦年悔道:“夏老板莫再提此事,可羞煞人了!”
“小先生请坐。”说不提便确实不提,燕昶拢起衣袖,向门外吩咐,“周四,布菜,温一壶白萼春。”
自从上次毒伞一事,余锦年可不敢再胡乱碰酒了,于是赶忙摆摆手,婉拒道:“不必了,夏老板是为求医而来,想来心中也是焦急万分。我既为医者,理当除病解厄,断没有本末倒置的道理,还是先瞧病罢!”他局促地笑了笑,“况且我早些日子吃错了东西,一饮酒就浑身难受,这酒水……是万万不可再吃了。”
燕昶略一沉思:“也是这个理。不过这饭菜上来也要个一时半会儿,待先生诊完再用也不迟,总不能叫小先生空着肚子回去。这河上水鲜极美,若是错过,可真是一大憾事。不过小先生既不能饮酒,那不如以茶代酒,也好让夏某聊表一下心意。”
话都说到这个份上,再拒绝就太不近人情了,余锦年思考片刻,还是点头称是。
周凤很快将一些药具送来,余锦年挑拣一番,虽终究有些不满意,但还算看得过去,更没想到的是,他昨日不过是提了一嘴艾绒的事,这位夏老板竟也给买了回来。
前一日,他虽粗略看过了此人的病候,今日还是要更加细致地琢磨一下其中病证,方可更加放心大胆地施针用药。只脑子飞转的片刻,余锦年已敛了神色,端端正正地坐在案边,请了燕昶的左手,要与他把脉。
燕昶靠着隐几,视线从伸出去的那只手渐渐地攀上去,落在余锦年象牙色的脸庞上——他好像不似那个擂台上风光洒脱的少年了,多了几分专注认真,眉眼低垂,神色内敛,眼睫随着他入微的思考而轻轻翕动,身上还奇怪地有些淡淡奶香。
治病?
他压根没打算自己这经年宿疾能被一个十六七岁的少年治好,尽管这少年人在常都府颇有薄名,被人交口称赞。可他这些年见过的“神医”太多了,反反复复,偶有成效,可他这条手臂坏了又好、好了又坏,仿佛是上天刻意折磨他一般,总不给个痛快。
他只是想看看,那个清寡冷淡、滴水不漏的季家世子,那个常年龟缩在国公府里,一面说着与世无争,一面又用他那只无形的手牵拉着朝前朝后的季三公子,那个屡屡大难不死的混血杂种,究竟是为了什么人,才肯出来他那避了一世的“绣楼闺房”。
今日见了余锦年,燕昶又不免觉得好笑。自古英雄难过美人关,哪怕是那个寡欲无求的季叔鸾,到底也没逃过这句话。
只是这少年,时而欢脱时而沉静,决计算不上是“美人”的行列,但燕昶看着他,有时便不自觉想到“生动”二字。旁人惧他者有之、敬他者有之、害他者更有之,十余年来,他沾惹了一身杀伐之气,夜榻酣卧时,枕下已有数年离不得刀刃,早就没心力去应付什么风花雪月。
他也是血肉之躯,何尝不会感到疲累,何尝不愿有一贴心人相伴左右。
燕昶一时陷入沉思,眉峰紧锁,待回过神来,发觉那少年已“夏老板、夏老板”地唤了他好几声,是请他换另只手来把脉,他依言做了,又将余锦年细细打量,忽然问道:“余小先生哪里人士?家中还有无其他亲人?”
余锦年道:“原是南边一山中小村的人,后来家里出了些事,家人……俱没了。后来辗转到了常都府信安县,便就此定居下来。”来到一碗面馆之前的事他记得浑浑噩噩的,因也没几件好事,遂也不太想提及,只一句话草草带过。
燕昶谈及一桩往事:“没什么,只是瞧小先生眉眼,竟有几分熟悉。不过那位隐士已藏匿行踪几十年,从未听说还有小先生这样伶俐可人的后生子嗣。”
“这世间之人千千万,便是先神造人,也难免会捏出几张相似面孔,并不奇怪。不过是我生得比较普通罢了。”余锦年说。
燕昶垂首一笑,又多看了他两眼,却不再做过多争辩:“许是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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