浪淘沙—184-11(1 / 2)
第十三篇-三个皮匠赛诸葛</p>
不耻下问众献策</p>
英雄仗义义夺快活林</p>
路见不平不是黑社会3)</p>
有好事说,金眼彪施恩,快活林黑社会,收取保护费,甚至连妓女也不放过,夺回快活林后,保护费涨到三五倍。武松就是黑社会保护伞。</p>
这种观点只能无语。一知半解读名著,一鸣惊人误读者。</p>
打虎英雄武松,杀了奸夫淫妇,报了杀兄之仇,被发配孟州牢城。大树十字坡,义结菜园子张青、母夜叉孙二娘。</p>
这日来到孟州牢城,不仅免了一百杀威棒,好吃好喝好招待。施恩暗地行仁惠,遂使生平夙恨消。</p>
武松感到惊奇,心里正委决不下。一个军人又搬将酒食来。武松忍耐不住,问了那人。</p>
原来是小管营金眼彪施恩,吩咐军人。施恩出来,看着武松便拜。</p>
施恩道:“小弟自幼从江湖上师父学得些小枪棒在身,孟州一境起小弟一个浑名,叫做金眼彪。小弟此间东门外有一座市井,地名唤做快活林。但是山东、河北客商们,都来那里做买卖,有百十处大客店,三二十处赌坊、兑坊。往常时,小弟一者依仗随身本事,二者捉着营里有八九十个充命囚徒,去那里开着一个酒肉店,都分与众店家和赌坊、兑坊里。但有过路妓女之人,到那里来时,先要来参见小弟,然后许他去趁食。</p>
这就是好事者所说施恩为黑社会的依据。一者依仗随身本事,胡作非为。二者捉着八九十个充命囚徒,分到各处,收取保护费。三者过路妓女之人,也要先来参拜,交了保护费,才能趁食。一知半解要不得,解读名著误看官。</p>
深读理解为,施恩自身会拳脚,那个社会,那个地方,才能生存。施恩利用自身方便条件,让囚徒分到各处,提供服务,提供方便,然后到酒店消费,而不是催交保护费的打手。同样路过妓女,包括嫖客,吃喝拉撒睡,都在酒店,虽说按现在观念,带有强制性质,有黑社会色彩,但那时是正常的经营理念。否则不用武松,孟州地方豪杰,也要打的金眼彪,变成肿眼青。要历史地、站在当时观点,才能读出名著真滋味。</p>
那许多去处每朝每日都有闲钱,月终也有三二百两银子寻觅,如此赚钱。</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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