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击鼓鸣冤(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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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着看着,王寻变了脸色,重重拍桌,“大胆女子,竟敢诬陷江大少爷,不想活了吗?”

陈月的第二份状纸写的就是状告江旭强抢民女,陷害白子期。王寻是江明行的门生,怎么能不杀杀这个胆大女子的威风。官场上嘛,官官相护很正常。

府衙门口渐渐聚集了百姓,人们争先恐后来看许久不曾有过的开堂会审了。自从王寻上任京都司的长官之后就极少出现击鼓鸣冤的事情。不是王寻有德,治理贤明,而是一般的状子都被他给压下去了。本来今天王寻要按照惯例,压下陈月的案子,但没想到才一开始就有那么多的百姓围观。他只好硬着头皮继续下去。

这些百姓嘛,还要多谢林玖。

陈月弱柳扶风,梨花带雨,伏在地上一直哭,“大人,请您明察秋毫,万万要为小女子做主呀。。。。。。呜呜呜。。。。。。”

王寻听了心烦,正要退堂,围观的百姓一齐喊道:“做主!做主!大人做主!”

王寻脸色难看,憋青了脸。一旁的师爷上前附耳说了几句。王寻连连点头,使了个眼色,暗示他赶紧去办。

王寻望向陈月,优哉游哉道:“女子,你说江大少爷强抢民女,可是你现在不是好端端的跪在堂下吗?那何来的强抢只说呢?还有,那白子期轻薄孙小姐是铁铮铮的事实,是孙小姐的父亲亲自押了人来找的本官那还有假?你说的这些都没有证据。本官看在你尚且年幼,不懂事放你回去吧。”王寻装大度地摆摆手。

陈月垂泪,低头不语。一旁的衙役上前拽她,她赖着就是不肯走。僵持着,一道清丽的女声自人群中传来,“我有证据!”

百姓纷纷为那位说话的姑娘开道让路。一阵风过去,百姓们都没留意到那位姑娘长得什么样,倒是她身后的那个小丫鬟模样清秀,让人记忆深刻。

孙小姐款款而来,不顾身后众人的打量,端端正正跪在王寻面前,“民女孙嫣然参见王大人。”

王寻看着相貌平平的孙嫣然,摸了把胡子,开口道:“你就是孙平的千金,孙家的小姐?”

孙嫣然抬头一笑,“正是。”

王寻不以为意,哼哼两声,“你说你有证据,证据呢?拿来!”

孙嫣然指着跟她来的小丫鬟回答:“这是我的贴身婢女小兰。她就是人证。”

王寻探究意味地盯着小兰看,小兰缩着头,目光闪躲不敢抬头正视坐在上面的王寻。

“啊,有人证呀。这样吧,既然你们认为证据凿凿本官为了公允起见还是宣另外两位当事人白子期和江旭上堂对质吧。”

陈月与孙嫣然彼此交换了一个眼神,都默不作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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